促进会邮箱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 中 文 | English  
2024年3月29日 
首页 促进会荣誉 促进会介绍 新闻中心 促进会会员 友好城市 人才招聘 留言反馈 联系我们
促进会新闻
友城新闻
经贸参考
合作商机
《友好》点粹
下载中心
人才招聘
留言反馈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经贸参考  
公共租赁住房将享三年免征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时间:2016/2/18 点击次数:1810
    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将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免征房产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国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两部门明确,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来源:北京青年报)
[返回]
促进会荣誉 | 促进会介绍 | 促进会会员 | 友好城市 | 免责声明 | 政策法规 |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天津政务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金德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赛威传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荣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华盛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天津报关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分会  天津市进出口商会  天津市对外经济合作协会  更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九层 电话:+86-022-23282836 邮箱:tscpe@tscpe.org
版权所有:天津市友好合作城市企业促进会 网址:http://www.tscpe.org 技术支持:华易动力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3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