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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明年实施 海外代购需取得相关许可
时间:2018/11/20 点击次数:774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9年1月1日起,随着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落地实施,海外代购将面临“严查模式”,消费者的代购费用也将涨价。
《电商法》主要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多项内容,在电商经营资质、纳税、知识产权、责任划定、处罚标准、跨境电商等多个方面对中国电子商务行业进行了立法。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8年(上)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8上半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9.4%,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万亿元。
伴随跨境电商发展,代购行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并滋生了许多乱象,偷漏税、假货泛滥、个人信息遭泄露、售后推卸责任等问题层出不穷。跨境电商平台消费投诉中经常出现用户体验不佳、海淘转运丢件、漏件、拒绝理赔等问题花样百出。同时,个人代购行为存在监管难的问题,尤其是在朋友圈,维权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微商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进入门槛低,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
“对于微商、代购来说,这是把先前的红利给削弱了,对于消费者来说,代购的成本可能更大了。”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律师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但是从电子商务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法律的出台将使现阶段处于法律盲区的海外代购有章可循,代购的违法成本将会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利大于弊,在购买商品时不仅质量可以得到保障,在售后维权等环节的权益也会得到保护。
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经常进行跨境网购的用户达7500万人,人数大幅度增长。《电商法》的出台无异于让个人代购进入了新模式。根据《电商法》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则提到,跨境电商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渐趋成熟,然而实际中还是存在诸多问题。跨境电商总体上仍处于“试验”阶段,并依赖于国家政策而非法律予以维系,“例如跨境食品中文标签问题、海外商品质量标准适配问题、跨境税费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在立法上都是模棱两可,更造成了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的脱节。虽然我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专设一章节对跨境电商进行了规定,但也仅限于对跨境电商模式的肯定,可操作性仍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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