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及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命名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津人社局发[2009]49号)中,本会的会员单位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又有十家企业被命名为“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其中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被命名为“天津市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销售中心、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东分公司、河西分公司、南开分公司、和平分公司、红桥分公司、河北分公司,以及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制药厂,均被命名为“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本会另一会员单位,天津市金德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在此次评选中也被命名为“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据悉,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前曾有多家下属企业被评为不同等级的“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此次评选活动中,本市有34家企业被命名为“天津市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8家企业被命名为“天津市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50家企业被命名为“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按等级标准分为A级,AA级,和AAA级。其申报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依法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工会组织等。其中AA级,和AAA级和谐企业还要求年度内没有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和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年度内没有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等。按有关方面规定,凡被命名的各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除获颁荣誉牌匾外,同时享受免一定年限年检的待遇,并且有资格参加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天津市模范集体评选,企业经营者可参加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天津市优秀企业家评选。
天津市友好合作城市企业促进会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