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
(2011年1月18日 政协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15日至18日举行。 会议赞同黄兴国市长所作的《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赞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批准王文华副主席代表市十二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批准何荣林副主席代表市十二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事项。经过与会委员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开成了一个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是天津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特别是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人民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一个排头兵” 、 “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着力”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要要求,大力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天津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后发优势日益显现,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推进、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重大进展,为天津在“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是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人心、服务人民,不断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特别是市十二届政协以来,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和市委书记张高丽对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职能、献计出力,为保增长渡难关、解难题促转变、惠民生维稳定,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天津在新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充分体现中央对天津城市定位要求的紧要时期。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科学制定和大力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为全面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和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委员们认为,《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全市人民愿望,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会议期间,委员们围绕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2011年是实施 “十二五” 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准确把握天津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优势 ,认真履行职能, 团结动员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 齐心协力谋发展, 尽心竭力惠民生,凝心聚力促和谐,为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着力构筑“三个高地”, 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 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 实现 “十二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 澳”、高度自治的方针, 充分发挥港澳地区政协委员的作用, 团结依靠广大香港、澳门同胞,努力保持香港、 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继续推进津台交流与合作,不断造福两岸同胞。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天津市委领导下,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优良传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拼搏、干事创业,为全面开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