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率和免税政策的实施意见》,对注册在本市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的服务改征增值税后适用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据介绍,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包括: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另外,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的企业也适用零税率。其中,向境外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适用免税应税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包括: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等。 (来源: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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